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8件法规 将废止
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。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报请批准《关于废止<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>等8件法规的决定》的报告。在3月31日举行的分组审议中,与会者将对这8件报请废止的条例进行审议。4月1日上午,在大会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,将对此进行表决。
本次大会,将审查批准《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〈成都市征兵工作规定〉的决定》的议案、《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〈成都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〉的决定》的议案、《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〈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〉的决定》的议案、《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〈成都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〉的决定》的议案、《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〈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的议案、《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<成都市农作物种子管理规定>的决定》的议案、《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<成都市农业灌溉排设施保护条例>的决定》的议案、《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<成都市城市社区建设管理规定>的决定》的议案。